黑洞飞出黑天鹅!视觉中国,开盘即跌!连夜被约谈,网站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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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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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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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称:视觉中国未与我们联系,无权出售黑洞版权牟利。


视觉中国走进“黑洞”,揭开了互联网版权平台的暴利生意经。维护图片版权实属合理,但当“钓鱼执法”、“坐地起价”成风,还能被冠上“正义”之名吗?


事件源于

有自媒体发现

这张照片居然已经

声明版权

 “此图是编辑图片,

如用于商业用途,

请致电400-818-XXXX或咨询客户代表。”



自媒体人纷纷提醒

要慎用啊 

用了要花钱的!

面对大伙的质疑

视觉中国回应的倒也快:

“已获授权 仅限于编辑用途

不能商用

自媒体使用或被追责”







有媒体挖出视觉中国把国旗、国徽等图片声明版权。经纬中国创始人张颖转发微博称:“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



以「国徽」图片为例,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这引发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向视觉中国发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不过目前国旗国徽图片均已被删除,显示页面不存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显示,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柴继军则回应称,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传上来的,已经进行了撤销版权声明。



对于“滥用维权、漫天要价”,柴继军则表示,因为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少自媒体会主动来得到合理授权。实际上,到视觉中国这里来获得授权并不是特别高的价格,自媒体也需要逐渐培养起图片版权意识。



视觉中国目前已关闭网站并暂停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其核心业务板块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社区”和“视觉数字娱乐”,同时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



据蓝鲸财经报道,2014年,视觉中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增长49.26%;净利润1.41亿,同比增长76.46%。集团在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后,于2014年成功登陆深交所。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营收分别为5.43亿、7.35亿、8.15亿;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2.15亿、2.91亿(单位:元)。



视觉中国最新一次发布的为2018年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营收2.20亿元,同比增长11.49%,净利润0.83亿元,同比增长24.00%。2018年初至三季度公司合并层面营业收入7.01亿元,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20.97%,实现净利润 2.20亿元,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35.31%。



其中,占上市公司总收入 81.81% 的公司核心主业:“视觉内容与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5.73亿元,同比增长 34.48%,净利润 2.23亿元,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43.74%。“视觉内容与服务”类收入包括版权方面的营收。




视觉中国今日开盘被巨量卖单封死跌停,报25.2元,最新总市值为176亿。上一交易日,视觉中国收盘价为28元。今日该公司将有3.88亿股解禁,占公司总股本的55.39%,市值逾百亿元。


昨夜,天津市网信办责令视觉中国网站全面彻底整改。(详见视觉中国深夜被约谈。




欧洲南方天文台:视觉中国未与我们联系,无权出售黑洞版权牟利


视觉中国这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全球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但是,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独家回应每经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在北京时间4月9日周二晚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不久,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



视觉中国甚至还声称其对这张黑洞图片拥有版权。换言之,如果视觉中国拿下了该图片的版权,媒体或个人未通过视觉中国渠道在国内使用该图片,将可能被视觉中国视作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因为用作商业用途而被追究责任。



尽管随后视觉中国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但此事还是迅速引发了激烈的舆论讨论,不少人质疑视觉中国将一幅公开发布的照片列为自有版权,如要使用则需要向视觉中国支付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那么,视觉中国把ESO的“授权”视为其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这张图片的版权,是否合法?视觉中国是否有联系过ESO进行版权转让?ESO对此又是否知情?


ESO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



以下为ESO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文:


我们的版权条例明确规定:


除非特别注明,在ESO官网上发布的图片、视频和音乐,以及新闻稿、公告、博客文章和标题的文本,均根据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获得许可,并可在非独家基础上免费复制,前提是内容的来源被清晰地标明且对用户可见。


但是,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想在无需付费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材料,则必须以清晰易读的方式向所有用户提供完整的图像和来源,且来源的措辞不能更改,例如:"ESO/JoséFrancisco(josefrancisco.org)。来源不应被隐藏或与图片无关联,且内容如附有链接必须可访问。


除媒体使用外,新闻稿、公告、一周图片精选和图注都应署名ESO;ESO的材料、图像和视频不得用于声明和暗示ESO或任何ESO员工对该产品或服务背书;如果图片内包括了可识别人物,则该图片将不允许被用于商业用途。”


以上这些条款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最近发布的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这张图片的版权归属于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Event Horizon Telescope Collaboration,以下简称EHT),我们ESO就是隶属于EHT。因此,这些图片可以免费使用,且只要正确地写明了图片的来源,这些图片也可以用作商业用途。


ESO从未,也不能将我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如果视觉中国声称他们拥有这张黑洞图片的版权,并通过出售该版权来牟利,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截止目前,ESO没有收到任何公司要求转让版权的请求。但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些公司和个人提出的关于可能限制使用该黑洞图片的问题,这些公司和个人打算将其用于各种目的,从学生项目到位盈利而销售的艺术品制作不等。


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我们,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我们。但昨天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个关于视觉中国图片使用的问题。但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视觉中国没有向我们索要过黑洞图片的授权。然而,考虑到ESO图片的版权条件,只要写明了来源,视觉中国就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图像。换言之,视觉中国根本就不需要提出授权的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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