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女王“:身家51亿的女老板和她的夫妻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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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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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入狂犬疫苗记录造假漩涡的长春长生,其背后身家51亿的女老板如今进入公众视野。

长生生物64岁女掌门人高俊芳从国企高管转型为上市公司掌门人、家族资产积累达51亿元的经历,不断被人提起。如果不是此次事件,投资7.5亿的狂苗生产车间将很快投产,并且手握生产批件的长春长生还将拿到国产四价流感疫苗的“第一桶金”



涉嫌“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是如何跃上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份额的第二位?


“狂苗”事件引爆后,上市公司长生生物64岁女掌门人高俊芳从国企高管转型为上市公司掌门人、家族资产积累达51亿元的经历,不断被人提起。


2012年,重新拿到GMP证书的长春长生,在市场需求和产能增加的作用下,一跃成为业内第三。


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主动抢占市场,2017狂苗批签发量市场份额跃至第二。


如果不是此次狂犬病疫苗事件,长春投资7.5亿的狂苗生产车间将很快投产,并且手握生产批件的长春长生还将拿到国产四价流感疫苗的“第一桶金”。


然而,此次事件之后,在汹汹的舆论之下,长春长生似乎已经无法全身而退。

“企业在人命关天的问题上造假,已经造成了公众安全的风险,无论是对于已经接种的民众还是国家疾控部门,影响都是巨大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医学博士王月丹表示。


澎湃新闻了解到,吉林省食药监局已连续多日召开会议,相关药厂人士也频繁出入省局大门。


吉林省食药监局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刘楚 图


通报时间是在飞检一周后


7月15日(周日)下午,国家药监局通报称: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据悉,国家药监局在接到线索后,早在7月6日-8日已前往该公司“飞检”,实际通报时间则是一周后。


国家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人士曾对澎湃新闻透露,“有因飞行检查”的情况大多来自于内部人士举报,在收到线索后中心将会对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待确认举报合理性之后会以双随机的形式抽调检查组组长和检查员,组成3-4人的检查小组。


“考虑到廉政问题,一般检查小组成员事先并不知道要检查哪家药厂,而是在到达当地后才能打开密封信封,拿到线索。”相关人士透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称,长春长生的“飞检”源于内部员工举报。


曾是长春长生一线员工的于飞(化名)告诉澎湃新闻,由于疫苗行业专业性高,如果不是内部人士举报,外界很难发现,“算是行业潜规则吧,有的数据记录本身就是为了应对检查的。”


另一名在某疫苗公司担任多年高管的资深人士许利(化名)则告诉澎湃新闻,疫苗的生产环节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次检查也总会被查出大大小小的瑕疵,“相当于从80分到100分的区别,也是允许企业不断完善整改的。”


但许利也表示,长春长生此次被发现的可能并非“小瑕疵”,“监管部门轻易不会闹到公众面前”。


长春长生否认50升“大罐”违规


关于事件中造假环节的细节,至今仍无权威披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中援引一名长春长生供销商的说法,称生产记录造假或涉及企业在病毒发酵过程中以“大罐”替代“小罐”所致。


按照上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疫苗科普作者陶黎纳的说法,如果将疫苗的生产环节简化,大致为:将狂犬病病毒导入细胞中,让其在细胞中增值,同时需要培养这些细胞,让细胞大量增值,最后收集病毒进行灭活后,添加各种佐剂后做成疫苗。


陶黎纳认为,如果基于上述报道的猜测进行分析,长春长生“作假”的环节便应该是指向“细胞培养”,即药厂通过GMP认证的方案中是使用的是小罐培养,但实际生产中却用的大罐,目的是为了提高产量。


“从普通人理解上来看,大罐小罐的区别似乎并不大,差不多类似于大碗和小碗蒸蛋的区别,但在制药领域中,一个工艺的不经意变更有可能会带来‘蝴蝶效应’。”陶黎纳告诉澎湃新闻。


但上述说法并未得到药监部门和长春长生方面的证实。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则认为,“如果仅仅是小罐变大罐,药监局不会闹到人民群众面前”。


“前些年,广州诺诚出现过类似问题,但药监局后来评估认为对质量影响并不大,只是让企业先停产,等提交了补充资料之后又恢复了生产,恢复生产后也获得批签发量。”许利说。


2010年的“狂苗大洗牌”给长春长生带来机会


长春长生“狂苗事件”的舆论影响和得以预见的对疫苗行业的冲击,让许利颇为感慨,“不应该啊,国家这几年质控、监管真的做得不错,也得到了WHO的认可,我认为国产疫苗质量还是很好的”。


回顾近年来我国生物制品质控规范、批签发检测项目的改革,不得不提到的便是2009到2010年期间的“狂苗大洗牌”。


陶黎纳清晰地记得,2010年国家提高了生物制品检测标准后,“当时的(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中,只有辽宁成大一家通过了新检测标准,其他的都不合格”。

资料显示,2009年4月2日,中检院发布《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决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将对此后申请批签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在成品疫苗中实施DNA残留量检测,达不到规程标准要求的将不予签发”。


此次标准改变,将原先要求冻干人用狂犬疫苗DNA残余量的标准不高于10ng/剂提高到不高于100pg/剂。


该通知下达后,曾有多家企业认为当局并未提前给予过渡期,导致2009年之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国内市场只有一家狂犬疫苗企业(辽宁成大)能供应“狂苗”。


这项改革,还直接导致了狂犬病疫苗的发明公司——赛诺菲巴斯德退出了中国狂犬病疫苗市场。


陶黎纳说,巴斯德疫苗当时也未能通过DNA残余量的关,“虽然直到今天,还没有实验能证明巴斯德疫苗的DNA残余量有直接的不良反应”。


检验标准的提高、巴斯德的退出让“狂苗”市场进行了一次大洗牌。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说,2010年检验标准升级之后,长春长生连同多项检测标准一起,将工艺从原先的转瓶升级到生物反应器,并顺利拿到了GMP证书。


升级后的狂苗生产线产能效果明显,据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信息,2012年当年因更新生产线,产量下降,加上固定费用分摊使得单位成本上升,导致 2013 年该“狂苗”产品毛利率下降至 21.90%。但随着工艺成熟,2014年“狂苗”产品毛利率达到78.75%,市场占有率跃居行业第三位。2015年1-3月,进入稳定生产后,该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降33.71%,毛利率也相应提高至83.55%。


从整个疫苗行业来看,超过50%的利润率并不少见。许利对此表示,疫苗受种人群相对固定,市场规模平稳,“利润率不高一些的话没有企业愿意做”。


一名就职于某肝炎疫苗生产企业的员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曾研发过狂犬疫苗,但中途停止了,原因便是市场稳定的前提下,生产厂家已经饱和。


安信证券行业报告中曾评价:总体而言,疫苗是医药生物子行业中一门相对不错的好生意。疫苗研发周期长且技术壁垒较高,预防属性决定了疫苗上市后放量的节奏较快,3-5 年就有望达到销售峰值。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按照中检院同品种批签发量计算,长春长生年签批发量达到355万人份,已经跃至国内第二,市场份额仅次于辽宁成大,排名前列的还有宁波荣安和广州诺诚。


“山东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增长


长春长生“狂苗”从市场第三上升到第二的过程,不得不提的就是2016年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直接导致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改。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要求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这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而言都是新的挑战。


长生生物年报中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疫苗的意愿出现下降的情况,同时国家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受新政的衔接、实施等因素影响,对公司产品销售短期内也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2016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0.15亿元,同比增长28.52%。


对此,长生生物的解释是:由于产品的刚性需求较强,在疫苗行业整体受到影响的背景下,公司仍然取得了较为乐观的经营业绩。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了2017年陕西、福建、广东等省的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入围名单发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品种中,有辽宁成大、长生生物、广州诺诚、宁波荣安、吉林迈丰、河南远大等主流狂苗生产企业。


上述厂家的疫苗,从价格和针剂次数上来说,每一单支针剂的价格均在40-60元;接种方法上来讲,除辽宁成大为独有的2-1-1(四针法、三次接种)外,其余均为5针法(五次接种)。


陶黎纳多次在科普文章中提及,辽宁成大有接种次数少的优势,而且从完成全部针剂的花费总价上来看也最便宜。


“但实际接种时选择的品牌,决定权在市县疾控中心的采购选择上。”陶黎纳表示,“包括辽宁成大、长春长生在内的几家疫苗厂家,一般都能进省级疾控中心的白名单(招标采购入围名单),在这之后就看县区级疾控中心如何选择了。”

接近长春长生的人士透露,长春长生在此之后自建销售渠道,“原先的代理商成了供销商,实际上就是签个合同,成为公司的销售员”。


陶黎纳分析,对于原先在市场上不占优势的品牌来说,此时更有机会提高品牌知名度。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中这样描述:2017年,长春长生积极适应新的疫苗管理政策相关规范要求,加强销售管理,积极推动新的推广服务团队的整合和销售渠道的搭建,同时通过加强学术推广会议和公司调研,强化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联系,提高公司疫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有效地推进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从财务上来看,该公司当年销售的费用达到5.83亿,同比增长152%,增长的原因其解释为“营销模式受疫苗流通条例影响的推广费、市场服务费、会议费和运输费增加所致”。


同年(2017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5.39亿元,同比增长51.67%。从批签发量上来看,长春长生已跃居国内第二,占25%市场份额。


除了在工艺和销售上的发展,长春长生投资7.5亿元的狂苗和水痘技改车间原定于2018年底完工,资料显示,技改完成后,该公司狂苗年产量将达到1000万人份。


高俊芳:从国企高管到民营疫苗公司掌门人


7.5亿元的技改车间投资额,来源于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上市后的募资所得。


资料显示,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黄海机械上市后,高俊芳与其配偶张永奎、其子张洺豪一起持有长生生物33.7%的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7年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中,高俊芳家族以51亿资产位列820位。


此次“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后,高俊芳等人在长春长生在上市之前,如何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将一家由长春高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生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联合发起成立的国企变成家族企业的往事,被人不断提起。


据看看新闻报道,在2003年长春高新董事会决议将全部转让公司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时,在有包括云大科技、福尔生物等多家第三方报价3元/股的价格下,高俊芳得以2.7元/股的低价受让得到34.6%的公司股权,转让金额4161.6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长春长生从国企到民营,经历了十多年时间,期间经历19次股权转让以及2次增资。在此期间,高俊芳配偶张友奎、其子张洺豪等家族成员陆续浮出水面。


不仅如此,在股权的频繁交易中,现任康泰生物(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及其合作伙伴韩刚君也确曾以个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交易,并在完成对高俊芳家族的股权转让后,又悄然退场。


2001年,韩刚君以1932万的价格,从长生所处拿到了长春长生30%的股权,6年之后,韩刚君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深圳豪言(深圳市豪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同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伟民的广州盟源(广州市盟源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杜伟民、韩刚君各持股50%)以43.70万元从长生所拿下了长春长生0.68%的股权。


在参与受让长春长生股权6年后,2007 年,杜伟民又和韩刚君一同离场:广州盟源以54.74万元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了于广谦。而韩刚君则将长春长生30%股权转让给了深圳豪言,具体金额未透露。2010年,于广谦将全部股权又转让给了高俊芳配偶张友奎。


深圳豪言的背后,是高俊芳家族。据天眼查APP,高俊芳持有深圳豪言51%的股份,深圳豪言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到了2010年,被无偿转让给了高俊芳和张洺豪。随后,深圳豪言被清算注销。


从2001年入场,到2007年离场,杜伟民和韩刚君所扮演的角色,隐于高俊芳家族之后,又在高俊芳资本操控掌握长春长生股权环节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前述看看新闻报道曾提及,高俊芳曾任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财务处处长,1992年长春长生成立,高俊芳即出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次年出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1996年,母公司长春高新上市,高俊芳又晋级为长春高新副董事长。长春高新2001年和2002年年报显示,作为国企高管,高俊芳年薪先后为5.98万元、8.4万元(含税),而收购长春长生1734万股股权需支付4161.6万元。(澎湃新闻)


一文读懂疫苗造假事件:问题疫苗流向哪?接种的人怎么办?


狂犬疫苗造假、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 长生生物的问题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长春长生发声明表达“歉意”。网友对此“不买账”。那么,长春长生是否应该“治罪”?


长生生物狂犬疫苗造假 系国内四大狂犬疫苗生产企业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通告,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据介绍,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长生生物16日早间公告回应了这一事件。目前,吉林省食药监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同时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此次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长春生物是国内四大狂犬疫苗生产企业之一。国内头部四大狂犬疫苗生产企业分别为广州诺诚、辽宁成大、宁波荣安和长春长生(长春生物)。


有关统计报告称,国内狂犬疫苗市场达30亿元空间。2017年,由长生生物生产的狂犬病疫苗上市量为2078万支,占我国市场的1/4。


长生生物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 344万元罚款为从重处罚


深陷狂犬疫苗造假风波的长生生物因此前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收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百白破疫苗是用于防止百日咳、白喉及破伤风的疫苗。


长生生物7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18日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2016年生产的部分“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的专项抽检中效价不合格,违反了《药品药品法》有关“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于2017年27日被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生生物被没收违法所得约86万元,并被处罚金约258万;两者合计约344万元。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11月发布通告称,长生生物生产的约25万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除剩下的100多支库存外,这些疫苗绝大部分销往了山东省疾控中心。


据报道,该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长春长生另外还有一批21.0048 万人份的百白破疫苗因质量不合格被拒签。


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介绍,疫苗的有效成分(如抗原)不足,可能是疫苗效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很多因素也有可能会导致疫苗的效价不合格,比如,生产原料的不合格;添加了非法定物质,如未经批准的佐剂;生产环节和工艺问题,比如生产温度,容器,培养基,以及消毒的工艺等;运输或保存问题,如这些过程中未使用冷链、未保持低温等。


王月丹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长春长生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已属于“从重处罚”。因为百白破疫苗价格很低,一支3元多一点,涉案超过25万支,货值一共85万元多。


问题疫苗流向了哪儿?


1、问题狂犬病疫苗数量、流向不明


长生生物对问题狂犬病疫苗数量没有披露。而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长生生物的公告则表示,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有个别省市对本次疫苗事件做了回应,如北京疾控中心表示未采购。但更具体的问题疫苗流向还不十分清楚。


2、长生生物问题百白破疫苗销往山东 武汉生物问题疫苗销往重庆、河北

据报道,长生生物2017年被披露的25万支百白破问题疫苗,除剩下的100多支库存外,绝大部分销往了山东省疾控中心。媒体称,该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长春长生另外还有一批21.0048 万人份的百白破疫苗因质量不合格被拒签。这部分被中检院拒签,相当于未进入流通环节。


除长生生物问题百白破疫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问题百白破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接种了问题疫苗的人怎么办?


1、狂犬病疫苗


疫苗专家陶黎纳表示,对于目前正在接种长生生物狂犬疫苗者,建议改用其他厂家生产的狂犬疫苗完成后续剂次。一般情况下,虽然不建议中途更换疫苗厂家,但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所有细胞培养的狂犬病疫苗都可以互换,因此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中途更换。


而对于已经接种过全程5剂长生生物涉事狂犬病疫苗品类者,陶黎纳则建议等待国家后续调查结果及意见。


疫苗科普作者邵忆楠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对于疫苗的安全性检测是批批检,因此不用担心疫苗本身的毒副作用。


2、百白破疫苗


据食药监总局发言人介绍,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经中检院查批签发记录,长生生物与武汉生物2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效价有效性指标不在抽样检验范围内。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与公布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号进行对照,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也可以咨询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协助查询所接种百白破疫苗的批号,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目前官方还没有给出具体方案,对于是否补种也未有回应。对于中招的消费者,要不要补种还是只能等官方公告。


行业毛利率高,其他疫苗巨头也曾陷入安全舆论危机


当前A股52家以疫苗为主营产品的上市公司,今年一季度销售毛利率平均数高于50%。这一水平已经超过A股大部分行业。


在疫苗行业排名前十的上市公司分别为长生生物、康泰生物、长春高新、双鹭药业、四环生物、安科生物、沃森生物、生物股份、康恩贝、广济药业,对应销售毛利率分别为为91.59%、91.07%、89.37%、85.24%、81.69%、81.00%、78.21%、76.14%、75.26%、69.24%。


此次因狂犬疫苗“造假”涉事的主角长生生物,以91.59%的毛利率占据行业首位,康泰生物和长春高新紧随其后。从历史数据来看,这三家的销售毛利率均保持在60%以上,并在近三年里逐年上升。2018年一季度,贵州茅台销售毛利率为91.31%,低于长生生物。


上述疫苗企业中的几家巨头均曾陷入疫苗安全舆论危机。除了长生生物此次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外,2013年,康泰生物曾卷入婴儿接种乙肝疫苗致死事件;2016年的山东疫苗案中,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9家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的药品批发企业中,沃森生物的子公司赫然在列。


待解问题:如何追责与处罚?


生产记录造假的疫苗是否就是假药呢?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表示,假药所指“成分不符”是指成分种类不符,而不是成分含量不达标。


“如果涉案狂犬疫苗在有效成分的种类上造假,那就应当认定为假药。”阮齐林表示,如果涉嫌更改有效期或生产批号、降低有效成分的含量,则应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认定为劣药。


【假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介绍,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该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3条规定,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长春长生的涉案狂犬疫苗并未上市销售,其生产记录如果只是成分含量造假或者更改有效期,那么该狂犬疫苗按有关规定属于“劣药”。


【劣药】阮齐林告诉记者,刑法上的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实害犯,要求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阮齐林表示,虽然长春长生没有销售行为,但是根据《解释》第2条,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只要涉案狂犬疫苗货值达到15万元,即可认定长春长生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


如果长春长生涉案狂犬疫苗的生产记录造假不涉及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所列项目的造假,而是其他一般生产记录造假,阮齐林表示,这种情况下长春长生将不构成犯罪,但是生产记录造假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政责任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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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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